媳妇儿给做的!怎么样!了不起吧!
既然了不起,那可不得让整个燕王府的人都看看!
朱高炽从小就懂得隐藏自己的‘光芒’,如今他终于可以不用藏拙、可以肆无忌惮炫耀时,他是真的忍不住、恨不得敲钟上山头大喊宣告北平的所有人:
他,朱高炽,娶了个了不得的娘子。
带着这样的气势,朱高炽大剌剌的来到了徐氏的院子里。
此时,她正在与朱棣用餐。
看着搬着重物走进屋子的大儿子,朱棣眼皮一跳。
再看着道别不过一刻钟,就换了一身行头的朱高炽,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于是他没有训斥朱高炽的莽撞与唐突,他快速的放下了筷子、漱口、擦嘴、净手,板正的坐好,等待着刚刚走到他们旁边,将箱子放下的朱高炽开始他的演讲。
“爹,娘,儿子给你们带了好东西~”
相较于朱棣闭口不言的矜持,徐仪华笑得就很开心了,她一眼就看出来儿子的意图,而后笑着回应道,
“诶呀,是什么好东西?该不会是我那漂亮儿媳,给我也做了衣服吧?”
“娘,你好歹猜一下,配合一下啊。”
朱高炽故作沮丧,将愁绪都写在了脸上。
“你啊,老大不小了,还是这样毛毛躁躁的。”
徐仪华嘴上挑着,但语气和笑出尾纹的眼,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去她对朱高炽的慈爱与关心,
“下次穿了新衣,可别这么着急来,娘一直在跑不了,这天都凉成这样了明儿个还要起大风,里头怎么能只穿一件绸?”
徐仪华也是懂衣,只看着儿子‘叠穿’漏出来的一节绣着满花边的袖子,她就晓得了朱高炽内里穿的是什么做衬。
朱高炽在小张氏的熏陶下,不仅精神面貌变好了、最大的变化反倒是他本人都开始爱浪了。(浪,北方话有,爱打扮漂亮、时髦的意思)
“娘,这就是儿子今天的惊喜了!”
说着,朱高炽人手一个的给朱棣和徐仪华送上了包裹。
送于朱棣与徐仪华的衣物均不同。
朱棣为一件长袍、一件穿在里衣外的短坎肩、两对护膝。
而徐仪华的是一身不带外褂的套装。
徐仪华身材苗条、纤细,所以张知微给她做的款式便是短衣、长裙,最为标准的传统明制常服。
除此以外,还有六双内外叠好布料的袜子、和两对护膝。
“爹,儿子给你披上感受感受。”
无需多言,只是披上的瞬间,感受肩膀上的重量以及穿上不过一会儿就升腾起的燥热之感,朱棣便知道这东西好在哪里了。
对比冬天的外衣,无论是棉服、还是皮草,它都轻了少说一半。
而且效果还不逊色于棉衣,在室内与鼠皮、狐皮所做的衣服,也能平分秋色,就是不知道遇上风、是不是还能像棉衣、皮草一样管用……
但无论如何,这袍子实用而且漂亮,是朱棣特别喜欢的简约大方设计。
徐仪华也早早的就将魔爪伸向了朱棣,左捏捏、右揉揉、然后咋舌夸赞道,
“这料子真是不错,虽说不比皮草手感好,但是轻飘、给你爹这种坐凳子上一盏茶时间都像是在上刑的人,真是太合适了。
这小短坎是怎么个穿法?我看手感也不太糙,贴身能行吗?”
“娘,这我还真不大清楚,但知微跟我讲,这衣服最好隔一层里衣。
他怕我皮薄,觉着痒。”
闻言,徐仪华白了一眼朱高炽,噘了噘嘴、故作气恼的叹了口气。
毕竟这年头,形容男子‘皮薄’当真算不得夸奖,可无论是说这话的小张氏还是朱高炽自己都没有这个自觉。
这小两口,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