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前世的一句恋爱格言:要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
但前提是,你得知道这男人喜欢吃什么。
就这个问题,我寻思了良久也没个答案。印象中某人全然不挑食,除了一个号称吃出了半截手指的包子,其余并未对任何食物做过任何评价。
我想这属于职业使然,锦衣卫这种高危职业者,若被人摸透了饮食习惯,是有危险的。
话说回来,我为什么要抓住他的胃?
来前不是跟自己说好,只是“例行探望”一下朋友兼救命恩人,让他感受到革命同志春天般的温暖么?
我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脸颊,再抬头,才发现已到了那清静小院的门口。
秦朗在金陵城南有处私邸,只是使用率不高,仅供他难得的休沐之日回来小住。自几日前在老道士那里遭唐门杀手袭击,勉强出手使得体内的残毒又肆虐了几分,故而回到金陵之后,胖子很大方地许了他几日假期,让他在家清静修养,运功化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