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睡了多久,华筝再次醒了过来,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人。
华筝慢慢感受了一下,自己已经能完全控制了身体,看来原主真的走了。
睁开眼,房间不算昏暗,入眼的是低矮的挂着蜘蛛网的土坯墙,墙壁空白处来贴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标语。
墙体看着有些年头,坑坑洼洼的还有裂缝,光透过裂缝照进来,才显得房间里没有那么黑。
屋顶是泥瓦片盖的,有几处瓦片已经破了洞,一只蜘蛛在从瓦隙透进来的光线中飘摇。
不大的房间里有两排通铺,住着五个女知青,条件好的像华筝这样有个木柜子,条件差的像廖招弟只有一个破布包袱,东西都不多。
她穿着的黑色粗棉衣和深蓝色棉裤,已经被汗浸湿了,黏糊糊的。
身上盖着的被单和身下垫着的床单都是那种灰扑扑的老棉布,但也比其他人打了一圈又一圈的补丁好太多了。
华筝无奈的抚了抚自己的额头,看来睡了一觉就穿回去的可能是不存在的,以后就只能在这七十年代好好活下去了。
身上黏湿得难受,加上一身的汗味,让已经很饿的华筝一点胃口也没有。
华筝也没有心思思考其他,只想趁着同寝室的人还没回来赶紧出去打盆水回来擦身。
说到盆,原主就有两个,搪瓷盆洗脸和擦身,用一包糖跟村东头的木匠刘二叔换的木盆用来洗脚和洗衣服,就这还被人说是资本主义。
华筝很感谢原主,娇气就娇气吧!一天到晚的劳作,身上又是泥又是汗,还粘着各种农作物,全都在一个盆里搅和……
想想画面就太美,赶紧打住。
吃力的打了一盆水,华筝刚脱掉衣服就发现左胸口处有一个粉色兰花印记,其中有几片花瓣只有轮廓没有颜色,样子跟害她摔死穿书的玉佩上的兰花一摸一样。
当初她就是因为看中了这朵兰花才花了五十块钱买那块灰扑扑、一看就很劣质的玉佩。
原主身上可没有胎记的,这个印记应该是她穿过来了才有的。
想到这个害自己穿书的罪魁祸首,华筝泄愤的在兰花上戳了戳,不想眼前一暗,就光着身子出现在她那个一百平的新房客厅里,就是她摔死的地方。
华筝心中一喜,这是穿回来?
她急忙跑回房间,从衣柜里随便拿出一件睡裙套上,然后拉开窗帘,才穿过去几天她可太想念这钢筋混凝土的世界了。
却没想到窗外只有灰蒙蒙的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华筝又跑到阳台和大门去,周围灰蒙蒙的好像有层屏障将这个世界隔绝开来。
华筝明白了,这就是一个随身空间。
除了手机电脑电视不能用,其他电器设备运行正常,还能存取物品,类似仓库那样。
虽然不能像人家的空间那样有灵泉或者有农场,华筝也很满意了,要知道她就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自从房子装修好之后陆陆续续囤了好多米面粮油和食品药品,有这空间在,就是把她丢在饥荒年代去都不怕饿死了。
怕有其他知青回来,华筝也不能在空间里多呆,直接在洗手间用热水洗了澡,换了一件普通的长袖衬衣和黑色直筒长裤。
看着镜子里那个秀发柔顺、精致立体、瘦而不柴、曲线玲珑、手如柔夷、肤如凝脂的女孩,竟与自己有七分相像又更胜几分。这也许就是她们之间的缘分?
不过看着原主这幅娇柔妩媚的模样,如果不是自己穿来也不知道她怎么在这乡下存活下来。
既然是自己来了,也不能糟蹋了这幅好容貌,看来要想办法轻松些才行。
想通了的华筝从空间出来,四处打量以后自己生活的地方,看到柜子上还有一本书,伸手拿过来一看,书的封面写的是主席语录。
听过老人们说故事的或者是看过年代文的,都知道□□就是这年代的标志。
华筝抚着书,忍着叹气的冲动。
文中原主为了促进男女主的相识、相知、相爱,又突出女主的勤劳能干、吃苦耐劳、善良可爱、聪慧美丽的品质,可谓是全心全意的做了一个优秀的工具人。
华筝心里有无数的MMP不知当讲不当讲,她可不打算继承她的优良作风。
先不说傅劭和宁珍珍这两人在其中一人有对象的情况下还发展男女对象关系的人品问题,就说傅劭这种敢做不敢当的行为都不值得她多看一眼。
否则以原主那高傲的性子,要不是因为心存希望,哪里会因为一个无爱的男人去针对一个村姑。
就傅劭这种无情无义、忘恩负义、过河拆桥、见异思迁、没责任、无担当的男人,她也不屑得去抢,就送给宁珍珍好了。
华筝想着,又躺回床上认真的整理原主的记忆和回忆看过的小说内容。
现在的节点就是原主劳累加中暑后,又看到了未婚夫移情别恋,多重打击下晕了过去了,这么多年来为心爱的人做的所有付出都成了笑话,信念瞬间坍塌。
在书里,原主并没有放弃生命,而是气不过直接当众去质问傅劭和宁珍珍,却被两人罔顾事实真相反咬一口,最终宁珍珍成了她的救命恩人,她成了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想到这里,华筝就摇头不已。
虽然原主处事方式不对,但傅劭却是敢做不敢当、自私自利至极,有这样的青梅竹马是原主的悲哀。
不过,既然是自己成了原主,就要把原主的责任担起来,好好活下去。
这个时候原主的坏名声基本都是有心人添油加醋传出去的,她本人从未在人前失态过,也没有因为男女主而歇斯底里,更没有得罪过谁,这种泡沫似的流言稍微表现一下应该就能转变社员们的印象。
所以第一步就是要挽救一下自己的名声,也不要求人见人爱,至少不要让人觉得自己人品有问题。
至于人缘就算了,作为家世显赫的小公主,干嘛要为了讨好别人而委屈自己?
其次,要保持和原主的家人之间的联系。原文中,直到原主死去护短的家人都没再出现过,这就很不合理了。
要么就是华家被颠覆了顾不上,要么就是消息根本就没有传回去。
如果是前者,那就是华家有危险;如果是后者,傅劭这个未婚夫的为人就有待商榷了。
说到危险,华筝仔细翻了翻原主的记忆,旁观者的角度看原主这次魂归西天更像是被害的。
就劳累过度来说,原主有钱有粮有身份,根本就不需要拼命劳动,只是她每次一松懈就有人在旁刺激,原主好强不服输才最终劳累过度。
还有中暑,还是因为原主带去喝的水被人倒掉了,而放衣服口袋里的防中暑的药也不知所踪了,这就是很明显有人在害她了。
还有捉奸一事,是在她昏昏沉沉的时候有人告诉她走那条路最快的。
只是华筝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是谁下的手,原主有些高傲娇气最多是不搭理别人而已,也没有与人结仇呀!想不通就只能放下不想。
最后,就是要在这条件艰苦的农村好好活下去,等待机会回城了。
现在的时间点是七四年六月,不论是记忆里还是书里都是七七年十月恢复高考,到时考回去就可以光明正大抬头做人了。
隔了三年回去,就算自己性格与原主有较大的差异也能被家人所理解。
至于原主的遭遇和在文中的结局,华筝提醒自己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护住自己的小命最重要。
就文中玷污原主的宁麻子这种二流子,有机会要教育教育,算是替天行道。
对于傅劭这个竹马,就当原主眼睛糊了屎、真心喂了狗、粮食送乞丐、青春打水漂,既然他和宁珍珍是真爱,她就帮他们昭告天下好了,像书里那种暗戳戳的多没意思啊,幸福快乐的生活总要大家来见证的,轰轰烈烈的才是甜宠的爱情。
想通了前后,华筝身上一下子就轻松了很多,就原主的条件,比她在现代地狱模式的开局好太多了。
她在现代是个孤儿,从小就知道想要过得好就只能比别人更拼命。
她刷过盘子扛过砖,端过咖啡摆过摊,扫过厕所发传单,慢慢攒了点钱就去学习,在家里自学,然后参加成人高考,在大学旁听,在社会上练技能,调酒、各种手工、摄影、插画、会计、服装设计到旅游主播,看似毫不相关的工作也都做了不少。
丝毫不停歇地奋斗了十来年,才有车有房有存款,可惜刚熬出头就穿到了书里。
放下不想,华筝从换下的脏衣服口袋里找出一把钥匙,打开床头那个石头垫脚的柜子,放着空间里的包子牛奶不吃,先给自己冲了一杯传说中的麦乳精,说不出是奶味还是炼乳味,甜滋滋的,人也精神了不少。
再看看这个半人高的柜子,麦乳精、大白兔奶糖、水果糖、红糖、白糖、大米、面粉、玉米、红薯等粮食都有不少。
黑色棉布、百雀羚、友谊牌、香皂、洗头膏这些生活用品样样精致。
最重要的是还有防中暑的药、伤药、感冒药、退烧药等救命良药每种都有一些。
其他的就是牙膏牙刷、搪瓷口盅、红双喜搪瓷盆、木盆、军用水壶、铁皮暖水壶这些日用品。
想了想,华筝又从柜子的角落的书本下拿出一个手绢包裹,存着原主的钱和票,数了数,竟然有三百三十六块五毛七分。
这些钱要放在现代还不够两天的生活费,但在这年头算是大富豪了。
还有各种票证厚厚一沓,草草翻了一下,肉票、布票、烟票、酒票等等,连稀罕的自行车票和缝纫机票都有。
可见原主的受宠程度。
这是恨不得把家里人所有的家当都给了她,华筝心里酸酸的,这种亲情她从来没有体会过,而原主拥有却不知道珍惜。
这些满满当当的物资,再加上空间里屯着的那些食物,就算是头猪也能在七十年代好好活着了。
华筝觉得,自己这辈子终于可以好好的咸鱼一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