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书放下吉他,丝毫不觉得冒犯,爽快的回道:“没有人针对我,只不过我喜欢有人夸大宣传,就拒绝了娱乐公司的签约。”
他相信,酒香不怕巷子深,就算什么宣传也没有,自己唱歌这么好听,专辑一定能卖光。
事实证明,他堆了一仓库的专辑最终的下场只有送人。
裴琬哑口无言,被他的蜜-汁自信惊呆了。
她总算知道为什么每次白书提起他的事业,陆凛总是要露出抗拒的表情。
按照白书这种神奇的脑回路,出头之日遥不可及。
纠结了片刻,裴琬扭曲着脸,艰难的劝道:“再香的酒,也得掀开盖子,让人闻到味道才行,你不喜欢宣传,总得让人听一听你唱的歌吧?”
“我每天都很努力的在唱歌啊。”白书理直气壮的回道。
“你真确定有人听你唱吗?”裴琬咬着牙,毫不客气的戳穿了残忍的事实,“不归酒吧的地下二层定位是高端客户,最低消费是十万起步,来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他们要么是寻求刺激,要么是谈生意,谁会听你唱歌啊?你在楼上唱还差不多。”
至少她和陆凛来的几次,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听他唱歌。
白书性格温顺和软,一点也不见生气,拧着眉深思起来,“原来是这样的啊……”
他猛的抬起头,不满的瞪着陆凛:“你们之前怎么都不跟我说?”
火怎么烧到他这儿了?
陆凛差点被酒呛到,尴尬的咳嗽起来,没有说话。
白书不喜欢宣传自己,却又老是抱怨没人欣赏他,所以经常拉着他们这些朋友,逼他们听歌,以至于陆凛现在一听到白书的歌声就拔腿想跑。
陆凛觉得酒吧的其他客人应该也跟自己一样,听的多了,听歌已经成了一种折磨,根本没往裴琬说的那方面想。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嘛。
难怪人说物以类聚,任意群分,陆凛的朋友都跟他一样,脑回路异于常人。
裴琬在心里叹了口气,好心劝道:“白书,其实你不用勉强自己去一楼唱歌,一楼完全是群魔乱舞,只要有激情的音乐就行,根本不会在意是谁唱的。”
“哎,当歌手真难,比创业还难。”白书长叹一口气,颇有种看穿红尘的感觉。
“你还是闭嘴吧,你什么时候创业过?”陆凛轻嗤一声,畅快的揶揄道:“资金是我出的,计划书也是我的人做的,选址和办手续都跟你没关系,你只是签了你的名字,成了这里的老板而已,少伤春悲秋。”
如果不是怕白书为了唱歌把自己饿死,陆凛才懒得又出钱又出力。
对自己人,陆凛一向大方,他身边的朋友深有感受。
除了裴琬。
裴琬直勾勾的盯着他的侧脸,眸子里的幽怨仿佛有实质一般,黏黏糊糊的缠在陆凛身上,“没想到你这么大方。”
那为什么还不要脸的在她家蹭吃蹭喝?
难道是大方过头,所以没钱了?
“怎么?你很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