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守则(1 / 2)

“你在永安城的时候没看过判决书?”

“没有啊,就顾着跟小六去看他办事了。现在想来这效率确实太高了,搬进城里住办的手续这么少?”

陈近之靠在床上,拿起一块果干,咬一口嚼碎吞下去,又端起茶杯喝口茶,开口说道:“因为用的是我的名额。”

“嗯?”

见他是真不懂,于是陈近之坐起身子,给他详细地解释了一遍。

景国十一城,永安城居民多一点,三亿人,其余十城每城有居民两亿左右。剩下的八成人在十一城外的镇子、村庄或者小城里居住。

十一城内不管是设施、管理还是福利,都比外面好上一大截。代价就是,税收也比外面高一些。

但是住在城内不代表就一生安稳了,官府会记录每个人的财政情况,如果感觉你的钱不足以让你继续在城内生活,那么就会提前一个月通知,一个月后情况没有改善,请出城。

剑宗每年都有三百个入城名额,除了奖励给每年表现好的宗内弟子,陈近之手头上有十个,不过以前都没用过,这一次给了齐思一个。

用剑宗名额进来的人,都有五年的保底期,只要这五年内不犯大错,就算没钱,也能留在城内。当然,齐思手里有陈近之买东西给的三百两,哪怕每天就在永安城吃吃喝喝,也够花十年了。

“所以这判决书也属于正常情况?”

“嗯,碰到这种不太好判的,但是有类似情况的事情,就按照以前的案例来判,然后根据损失的多少之类的具体情况来修改赔偿数额。然后挂上判决书说明。”

“那如果没有相似的案例呢?”

“那就把具体情况写出来,然后把官府的判决挂旁边,有意见的人写纸上扔下面箱子里,三天后开箱,综合所有意见再讨论一次。如果没有争议的话就直接判了,有的话就找人来论。”

听起来好像很人性化,但陈云秋总感觉有点不太对。

“要是人们都嫌麻烦不投意见呢?”

“维持原判咯,既然没意见。不过这样以后自己碰上这种事,他们就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那如果有人提了意见,却包藏祸心,想为自己争取利益甚至只是单纯的想破坏法律呢?”

“除非他比所有人都聪明,让人发觉不了他的小心思,否则多来两次就会把他抓了。”

“有点矛盾啊,这不会让人联想到万一自己想提个什么意见,结果被认为是包藏祸心,然后被抓吗?这也会损伤人们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吧。”